1、大型吊装工程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吊装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其他吊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技术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吊装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起重机械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3、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持证司索工)统一指挥,吊装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吊装时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必要时拉起安全警戒线。
4、吊装作业前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做好试吊记录。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在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7、起重吊装作业中须坚持“十不吊”规定: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缆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